青海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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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各市(州)、县(区、市、行委)招生办公室,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在青招生艺术类校考院校:
根据及我省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考试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统考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在网上完成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登记表到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一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省级统考考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收取,每生70元。
二、省级统考时间、科目及分值
2019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包括:美术、音乐(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民族工艺美术、播音与主持等五大类。
(一)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
(二)考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为300分。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专项(17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为300分。专项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和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声乐和器乐两门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自己所选的一门主项科目的考试。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3.舞蹈类: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为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考试科目为唐卡临摹(100分),图案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为300分
5.播音与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300分。
三、有关工作要求
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由省招办统筹监督管理,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负责具体考务纽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考务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要求。
考试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纽织规范的要求,加强考务纽织管理,严格落实、制卷、保管、评卷等各项保密工作制度,完善考务管理薄弱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要认真制定考务实施细则及相关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招办备案。
(二)做好选聘工作,考试公平公正。
艺术类省级统考由省内和省外纽成,省外由考试承办单位统一负责选聘和管理,并根据各考试科类的实际需求,进行随机分配。省内要在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省招办、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纪检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督考员的现场监督下,按照考试所开设的科类,于开考前从省级统考教授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所有名单应作为秘密级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严格落实考试回避制度,所有和考务人员要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教学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评工作。严禁考试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等活动,严禁考试承办单位为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违者将追责间责。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管理,由考试承办单位负责保管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各科类考试要全程录音录像,画面和声音要清晰可辨,保存时限不得少于4年。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生报名、抽取、考试实施等工作。届时,省招办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考生家长代表作为社会督考员,对省级统考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同时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考试公平、公开、公正。省级统考-4一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将按规定在“阳光高考”平台和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三)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场周边安保和警戒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广大考生应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省级统考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狄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
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在《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记录单》上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违纪事实确认后,按规定记录在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
四、成绩发布及相关规定
(一)考试承办单位应于各专业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认真校验过的考试成绩数据,以数据库(附光盘,DBF格式,包括考生号、姓名、各科目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的形式报送省招办普招与会考处。
(二)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省招办审核后于2019年1月中旬,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发放,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ow.qhjyks.com/)查询。
(三)除规定的校考院校(专业)外,在我省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其他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均应认可并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其自行纽织的专业考试和成绩我省均不予认可。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包括省级统考和校考)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
五、校考报名要求及相关规定
(一)我省艺术类考生可以根据校考院校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校考°具备单独纽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的院校为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1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1、2)以及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
(二)校考的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阅校考院校所公布的招生简章,并按院校要求自行到报名后参加考试。为配合校考院校做好报考工作,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考区招办出具的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在规定位置粘贴小二寸半身照片并骑缝加盖考区招办公章)。
(三)根据相关规定,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12月全省纽织的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省外普通高校纽织的校考报考资格。
(四)各校考院校应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青海省招办报迭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将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寄迭至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备案。
(五)各院校应考生相关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从而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间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本通知如与2019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鲁迅美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天津美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纽织校考。
附件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成龙影视传媒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3个本科专业)及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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