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2023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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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1.符合各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热爱艺术,并有一定艺术基础。
2.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各专业对应省级统考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九、招考办法
(一)统考专业
1.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说明:
(1)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上海大学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中进行调剂。
(2)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若所在省份按照首选历史、物理分开投档,只招首选历史。
(3)对于艺术类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4)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份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录取原则音乐学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1)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情况详见附件《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150分);(4)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合成分=30×(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二)校考专业1.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说明:
(1)考生校考报名时,上海大学所有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
(2)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上海大学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中进行调剂。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4)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份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校考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与付费(手机APP报名)
①考生在应用商店搜索“艺术升”APP下载最新版本安装(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2023年上海大学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书》)。
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艺术升”APP填写基本信息、报考资料上传、选择专业并完成网上付费,逾期不予补办,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线下付费。
③报名费一旦缴纳成功,概不退还。
(2)网上确认
考生缴纳报名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学校不设“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办。
(3)报名、确认时间
特别说明:考生未按规定程序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校考考试安排
(1)音乐表演专业初试为线上考试,考前练习及正式考试详细要求等相关内容预计于1月中下旬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复试的具体安排详见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公告。
(2)校考时间、考试科目
特别说明:(1)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初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复试公告。(2)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4.校考考试内容
(1)弦乐演奏方向
①小提琴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任一调的三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克莱采尔练习曲)
c.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复试:
科目一:演奏
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A
②中提琴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任一调的三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克莱采尔练习曲)
复试:
科目一:演奏
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A
③大提琴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任一调的四个八度音阶琶音;三个八度双音(三、六、八度)
b.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波帕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
复试:
科目一:演奏
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A
(2)管乐演奏方向
①长笛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②双簧管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套,用连奏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费林48首练习曲难度)
复试:
科目一:演奏
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③萨克斯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套,用连奏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费林48首练习曲难度)
复试:
科目一:演奏
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3)民族器乐演奏方向
①古筝演奏
初试:演奏
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一首近现代作品困难技术片段
b.自选近现代作品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②二胡演奏
初试:演奏
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自选传统风格作品一首。如:《洪湖主题随想曲》《江河水》《独弦操》《秦腔主题随想曲》等
b.自选现当代技巧性作品一首。如:《雪山魂塑》《长城随想第二乐章——烽火操》《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楚颂》《第一二胡狂想曲》及狂想曲系列等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③琵琶演奏
初试:演奏
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自选传统性乐曲或民间性乐曲一首(版本不限)。如:《十面埋伏》《平沙落雁》《龙船》等
b.自选现当代创作性乐曲一首。如:《草原小姐妹》《山之舞》《弦子韵》等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④中阮演奏
初试:演奏
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自选传统风格作品一首。如:《丝路驼铃》《幽远的歌声》《游泰山》《拍鼓翔龙舞》等
b.自选现当代技巧性作品一首。如:《云南回忆》(第一、三乐章)、《山韵》(第一、二乐章)、《第二中阮协奏曲》(第一、三乐章)、《汉琵琶情》《山歌》等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⑤竹笛演奏
初试:演奏
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自选传统风格作品一首。如:《鹧鸪飞》(湖南民间乐曲 赵松庭编曲)、《欢乐歌》(江南丝竹 陆春龄编曲)、《卖菜》(山西民歌 刘管乐改编)等
b.自选现当代创作曲目一首。如:《深秋叙》(穆祥来曲)、《牧民新歌》(简广易曲)、《中国随想》(王建民曲)等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4)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
初试:演奏
a.技巧性快速练习曲一首。如:肖邦、李斯特、德彪西、斯克里亚宾、拉赫玛尼诺夫等作曲家的作品
b.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b.乐曲一首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A
(5)声乐演唱方向
初试:演唱
考生自选一首声乐作品参加初试
复试:
科目一:演唱
考生自选两首声乐作品参加复试(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其中:美声唱法考生的曲目为一首中国作品、一首外国作品(备注:中国曲目:五四以来的创作歌曲、中国歌剧咏叹调;外国曲目:德奥艺术歌曲、意大利歌曲、民歌、歌剧咏叹调。以上所有歌曲,必须用原调、原文背谱演唱)。民族唱法考生的两首演唱曲目中必须包含一首地方特色民歌或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B
特别提醒:“乐理”“视唱”考试大纲说明详见附录。
5.校考成绩计算方法
学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校考合格名单。
校考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初试成绩=演唱(或演奏)成绩
复试成绩=演唱(或演奏)成绩×70%+乐理成绩×18%+视唱A(或视唱B)成绩×12%
6.校考成绩查询
预计4月中下旬考生可登录“艺术升”APP查询校考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在网页端(https://index.artstudent.cn/)登录下载打印“校考合格证”。
7.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1)若生源省份有相应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情况详见附件《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
(2)校考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65%;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满分150分);
(5)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各招考方向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全国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学校比较校考复试成绩。
十、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工作。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二、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以在实践锻炼、劳育支持、视野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四、监督约束机制及举报电话
1.上海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学校党委、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2.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3.举报电话:021-36215782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五、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情况影响各专业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十六、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网址: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
网址:https://music.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5565、66135161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邮箱:zbb@oa.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2023年1月9日—2月5日为学校寒假期间,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七、附录
“乐理”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1.声学、律学基础知识。包括乐音的基本特征、泛音列、纯律、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等。
2.记谱法。包括各类谱号谱表、各种音符和休止符、钢琴音域与音组划分、音名、唱名、中央 C、标准音、全音半音分类、等音等。
3.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包括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外文术语等。
4.节奏节拍。包括节奏、节拍强弱规律、拍子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拍号、音值组合等。
5.音程与和弦。包括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原位音程、转位音程、等音程、复音程、协和音程的识别与构成;不协和音程及其在调式调性作用下的解决;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与构成;调式调性作用下的七和弦解决等。
6.调式调性。包括大小调式、民族调式及中古调式音阶、调式音级名称与功能、调与调号、调式变音、特性音程、调关系、半音阶、旋律调式调性分析、旋律移调和简线谱互译等。
二、参考书目
1. 音乐基础理论,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 基本乐理教程(中国艺术教育大系音乐卷),童忠良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视唱”考试大纲
一、考试等级划分
根据各专业不同要求,视唱考试分为A、B两个等级。
A级程度
报考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中的钢琴演奏方向和弦乐演奏方向。
B级程度
报考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中的管乐演奏方向、民族器乐演奏方向和声乐演唱方向。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视唱A: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需用固定调唱名法。
视唱B: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固定调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均可。
(二)考试要求
A级:看谱即唱:用固定唱名视唱一首单声部曲例。
B级:看谱即唱:用固定唱名(或首调唱名)视唱一首单声部曲例。
三、参考书目
1. 单声部视唱教程(上册),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上海音乐出版社
2. 视唱练耳高考指南与专项训练,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上海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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