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大学音乐表演系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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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厦门大学音乐表演系考试内容公布,为方便考生报考,中音阶梯音乐艺考培训学校现将其分享如下:
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乐理笔试]
1.音与音高的基本知识
2.音符及其时值划分
3.节奏与节拍
4.音程
5.和弦
6.大小调式
7.中国民族调式
8.常用装饰音、演奏记号以及音乐术语
[听写笔试]
1.音程听辩,标出音程名称或记写音高
2.三和弦听辩,标出和弦名称或记写音高
3.节奏听记(4小节,2/4、3/4拍)
4.单声部旋律听记(8小节,一升一降范围内)。
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内容及要求
特别提示: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复试一律要求背谱演奏(唱),且不得使用伴奏
一、钢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选自肖邦op.10,op.25练习曲一首(op.10第三、第六首;op.25第二、第七首除外);
2.选自巴赫平均律中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需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作品);
4.自选乐曲一首(除肖邦练习曲、巴赫平均律、古典奏鸣曲外均可)。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手风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水平练习曲一首;
2.复调乐曲一首;
3.外国大型乐曲一首;
4.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除了大型乐曲协奏曲可用钢琴协奏,其余作品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手风琴及正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协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三、双排键电子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练习曲一首(须选自《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2.复调作品一首(须选自《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3.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4.外国大型作品一首。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双排键电子琴可自备或由我校提供(我校提供用琴型号为:雅马哈 ELS-01C);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四、小提琴 中提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小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个乐章;
3. 自选中外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通常为或末乐章)或中外技巧性乐曲一首。
中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中提琴改编版任选一个乐章;
3. 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通常为乐章)或中外技巧性乐章一首。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小(中)提琴及演奏者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五、大提琴 低音提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大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乐章;
3. 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自选乐曲一首(例如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等)。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大(低音)提琴及演奏者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六、管乐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 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组;
2. 演奏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七、竖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自选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组;
2.一首练习曲;
3.自选乐曲一首(选自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作品);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可自备或由我校提供。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八、打击乐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自选马林巴和小军鼓曲目各一首。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不得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考生自选马林巴和小军鼓各一首与初试不同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不得伴奏;我校提供马林巴、小军鼓及定音鼓,如需其他乐器请自备。
九、声乐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以下A、B任选一组,每组二首
A:美声唱法:1.一首中外艺术歌曲;
2.西洋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原调演唱)。
B:民族唱法:1.自选中国民歌或创作歌曲一首;
2.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调演唱)。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唱,仅限钢琴伴奏或清唱;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使用扩音设备,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演唱时须面对镜头,画面须包含考生全身(从头到脚完整正面角度);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唱(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仅限钢琴伴奏或清唱,伴奏者自备(仅限1人伴奏)。
十、二胡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传统二胡独奏曲一首(具有地方风格的二胡独奏曲,或者刘天华先生创作的二胡独奏曲均可);
2.现代二胡独奏曲一首(当代作曲家创作的二胡独奏曲或者由小提琴曲目移植的二胡独奏曲均可)。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一、笛子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自选梆笛、曲笛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目不限)。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二、琵琶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自选刘德海《每日必弹》练习曲一首;
2.自选琵琶文曲武曲或现当代琵琶名曲二首。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三、扬琴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自选一首练习曲;
2.近现代中国扬琴作品一首。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四、古筝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古筝双手练习曲一首;
2.传统古筝乐曲一首;
3.1980年后创作的古筝乐曲一首。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五、埙(含陶笛)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1、古典风格传统埙曲一首;
2、1980年后创作或移植陶笛乐曲一首。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说明:埙是陶土类闭管乐器的总称,陶笛是埙的主要发展形态属于埙类乐器(原为哨埙或哨口埙),因陶笛名称在两岸交流中大量使用约定俗成而被广泛采纳。
十六、笙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自选传统笙、加键笙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目不限)。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十七、唢呐
考试内容
初试(提交视频)
自选两首不同调性的唢呐独奏曲(传统.近现代曲目不限)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U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本校面试、笔试)
1.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乐器自备;须为独奏,不得带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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