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音乐专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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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音乐专业怎么样?湖北民族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音乐舞蹈学院始建于2016年4月,是学校根据专业发展与转型的需要,在原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目前拥有音乐学、舞蹈学2个本科专业,下设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方向)、音乐教师教育、艺术幼儿教育、舞蹈教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等6个方向。
音乐舞蹈学院专业介绍
音乐学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在中、小、幼儿学校及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等从事音乐教育教学、音乐表演与研究方面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舞蹈学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舞蹈专业人才的需要,掌握舞蹈基本技能、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高思想、文化、专业以及舞蹈教学、编导、表演和理论研究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团体从事教学、编导、表演和理论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我校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在我校进档考生中,录取规则为:
音乐学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
湖北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艺术类专业在不组织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方可报考。中音阶梯音乐艺考培训学校提醒考生的是湖北民族学院音乐类专业中声乐课程以民族和美声唱法教学为主;器乐课程可选修的乐器除钢琴外还有二胡、古筝、古琴、琵琶、竹笛等。
湖北省2019年音乐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类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听写与听辨 |
笔试 |
50分 |
基本乐理 |
笔试 |
40分 |
音乐常识 |
笔试 |
20分 |
视唱 |
面试 |
30分 |
声乐演唱(含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或器乐演奏 |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
160分 |
总分 |
300分 |
注:①面试科目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之间用帘幕隔开)。
②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科目成绩=科目百分制成绩×(科目分值÷100)。
音乐类艺考科目具体考试内容
听写与听辨
听辨单音、音程(限于六度内自然音程)、和弦性质(限于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和大、小三和弦转位)、节奏 4 小节(限于 2/4、3/4、4/4、3/8、6/8 五种
单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及组合)、旋律 4 小节(限于 1 升 1 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
听辨中外经典音乐曲目,辨识作品的名称、作者、时期、风格、体裁、地域、国别、民族、乐器、乐种、剧种、曲种等。考试曲目参见附件《2019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类统考“听辨”、“音乐常识”考试曲目》。
基本乐理
①音及音高:高音、低音谱号和谱表;音名;音的分组;变音记号;等音。
②音的长短:音符、休止符及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的时值;时值的基本划分。
③节奏、节拍:拍号;常用单拍子、复拍子(包括2/4、3/4、4/4、3/8、6/8拍子)的识别;切分音;弱起小节;节拍划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转位的识别与构成;单音程;调式中的音程及不协和音程的解决。
⑤和弦:各种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调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调、和声小调范围内)。
⑥调号、音阶:大小调式;中国民族调式;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音阶的辨认和构成。
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常用力度、速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
音乐常识考试内容(闭卷,选择题)
国内外常见音乐作品的名称、作者、时期、风格、体裁、地域、国别、民族、乐器、乐种、剧种、曲种等。考查作品范围详见附件1《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听辨”、“音乐常识”考试曲目》。
视唱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8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考试要求:《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视唱”考试曲目(150条)》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评分标准
一等(90—100分):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具备抑扬顿挫的律动感,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得当
二等(75—89分):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准确,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比较得当
三等(60—74分):视唱较为完整但不是很流畅,有少量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准确度稍差,乐句呼吸不自然
四等(59及以下):不能连续视唱,音高概念差,不能把握大部分节奏
声乐演唱
考生从音乐学类统方报名网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两首歌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演唱。
考试要求:①美声、民族唱法自备钢琴伴奏CD,也可清唱;通俗唱法自备伴奏CD,也可清唱;②伴奏CD须为标准CD音频光盘(格式为可供CD机播放的wave格式,44.1KHZ,16bit,立体声),每盘CD仅存一首曲目,并在碟面标明曲目名称;③要求背谱演唱。
评分标准
一等(90—100分):嗓音条件优秀;歌唱状态统一、稳定、扎实;有很好的呼吸支持,声音流畅;音质、音色及音量丰满而富于力度变化;音准、节奏准确,作品风格阐述准确;语言感觉好;演唱乐感极富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等(75—89分):嗓音条件优良;歌唱状态统一、稳定;有良好的呼吸支持,声音流畅;音质、音色及音量丰满而富于力度变化;音准、节奏准确,作品风格阐述恰当;语言感觉良好;演唱乐感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等(60—74分):嗓音条件一般;具备基本的歌唱状态;音准、节奏基本准确,作品风格阐述欠佳;歌唱语言不够规范
四等(59及以下):嗓音条件较差;欠缺基本的歌唱状态;音准、节奏较差,作品风格阐述不准确;歌唱语言较差;演唱不连贯、不完整
器乐演奏
器乐演奏科目须在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电声键盘、电吉他、电贝斯。考场仅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O2C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请自备),打击乐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五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自备。
考生从音乐学类统方报名网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两首乐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演奏。
考试要求:①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②背谱演奏。
评分标准
一等(90—100分):演奏完整流畅,技术娴熟,音准、节奏准确,能准确表达作品内容,达到作品规定速度,艺术感染力极强,演奏气质优雅、大方
二等(75—89分):演奏完整,演奏方法正确,达到曲目所规定的速度,技术准确干净,声部层次清晰,风格阐述恰当,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对作品有自己的理解与表达
三等(60—74分):演奏基本完整,能够完成乐谱的基本要求,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演奏一般,速度掌握过快或过慢,声部不够清楚,作品风格不够恰当,演奏状态欠佳
四等(59及以下):演奏不完整,基础较差,演奏方法不正确,不规范,技术漏洞较多,音乐缺乏表现力,风格掌握不准确
湖北民族学院2014-2017年在湖北省音乐舞蹈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科类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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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分 |
较 |
较 |
较低分 |
较 |
较低分 |
较 |
较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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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艺术类 |
535 |
570 |
570 |
532 |
633 |
546 |
文化313/专业328.5 |
|
舞蹈学 |
艺术类 |
208 |
225 |
202 |
182 |
251 |
225 |
文化313/专业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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