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考试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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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考试的学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二、招生计划
注:录取阶段学校的增量计划配置按照《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1.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2022年4月2日前。
2.提交方式:将以下①-④材料按照顺序做成pdf,以“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将⑤以word形式填好,以“张三+个人简历”命名,两份文件发送到879831604@qq.com
3.提交材料清单:
①证件原件(身份证;已获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硕士生: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学生证)。
②主要科研成果原件(报考定向就业及35岁以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
③外语免考考生的免考依据原件。
④健康应试承诺书(见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1&wid2=D8969C702606D5FAE05002DF3E0955E0附件3,下载打印后签字确认)。
⑤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
四、学院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学院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分为音乐技术能力考核和ppt汇报两部分。考生自选声乐作品/键盘作品/器乐作品/舞蹈作品一首进行展示;此外,考生另需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内容需包含博士阶段研究的课题预案、预期目标以及英文自我介绍。考核小组围绕相关问题,以汉语与外语提问。
五、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拟定为4月10-11日进行。
地点:南师大随园校区音乐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钉钉群消息。
专业基础及外国语考核、防疫和入校要求请关注我校研招网2022年博士招生考试通知(已发布)及考生考试须知(于考前一周发布)。
六、录取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和我院博士招生细则上相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231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八、其它
1.本方案的解释权为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音乐学院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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