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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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为方便考生及时查看其招生考试要求,中音阶梯音乐艺考培训班小音现将其分享如下,准备参加浙江音乐学院艺术类考试的同学可以参考下。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共630名学生。
注:
1.较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数字为准。
2.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专业,仅面向浙江省考生,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要求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三、报考须知
1.考生报名须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
注:按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招考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院59个(包括“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本科招考方向,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可兼报。
3.各地考生必须统一参加我院在杭州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项目与标准执行,招生考试费每人每次人民币18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
4.初试
考生初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截止;
(2)网上缴费成功。
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地址:http://zs.zjcm.edu.cn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1月10日10:00——1月17日15:00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3日10:00——2月4日23:59
初试考试时间:2020年2月10日——2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初试准考证。
注:我院部分专业(招考方向)初试考试时间可以自主选择,请各位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注意查看并点击相应选择按钮,确定时间后不得更改。
5.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至我院现场办理复试确认、报考审核、缴费、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校考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
(3)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所在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提供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16:00
复试考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2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复试准考证。
6.初、复试考试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7.考试注意事项:
⑴初、复试考生均凭专业校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⑵音乐表演专业(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除外)、音乐学专业、表演(音乐剧)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⑶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⑷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⑸在考试中,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⑹考生初、复试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凡在考场内认定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⑺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⑻考生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⑼凡使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伴奏的考试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移动U盘和CD光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四、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及分值比例
作曲与指挥系
音乐学系
音乐教育系
钢琴系
声乐歌剧系
国乐系
管弦系
流行音乐系
戏剧系
音乐工程系
舞蹈系
●招考方向:中国舞【浙江省外考生适用】
▲专业初试
⑴作品表演: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当代舞。
⑵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
①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②技巧组合:控制、跳、转、翻。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中国舞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复试
⑴作品表演: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不得与初试作品相同,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当代舞。
⑵舞蹈即兴: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进行舞蹈即兴表演。
⑶基本功:把上组合:蹲、擦地、腰、控制。
把下组合:小跳、中跳、舞姿跳。
▲注:
①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②作品表演、舞蹈即兴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与基本功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③作品表演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⑴初试成绩(100分)=作品表演60+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40;
专业校考成绩(100分)=复试成绩=作品表演45+舞蹈即兴10+基本功45。
⑵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系中国舞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70分。
●招考方向:芭蕾舞【浙江省外考生适用】
▲专业初试
作品表演:
(1)古典芭蕾舞变奏一个。
(2)现代芭蕾独舞一个。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芭蕾舞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复试
⑴作品表演:古典芭蕾舞变奏一个,不得与初试作品相同。
⑵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
女生:
①Pirouette:正面五位连续转8个En Dehors;正面四位小转,正面完成两个,左右各1次En Dehors/En Dedans。
②Fouetté:挥鞭转16-24个,可选择一个方向(左或右)完成。
③Tour Endedans:斜线上步连续转8-12个。
④Chaines:斜线上步平转,连续4个一组,做两组。
⑤Changement de pied:五位双起双落换脚跳5个一停,做两组。
⑥Sissonne Fermée:带舞姿的连续中跳,3个一停,前、旁、后各一次。
⑦Grand Jeté:带舞姿的斜线大跳,连续2-3个。
⑧Adagio技巧组合:控制、转、跳。
男生:
①Pirouette:正面四位小转,正面完成两个,左右各1次En Dehors/En Dedans。
②Changement de pied:五位双起双落换脚跳5个一停,做两组。
③Sissonne Fermée:带舞姿的连续中跳,3个一停,前、旁、后各一次。
④A la seconde Pirouette:旁腿转12—16个,选择一个方向(左或右)完成En Dehors。
⑤Tour en l'air:空转,正面完成两个,左右各1次。
⑥Grand Jeté:带舞姿的斜线大跳,连续2-3个。
⑦Adagio技巧组合:控制和旋转。
▲注:
①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
②考生须按照芭蕾舞专业要求准备发型和服饰,女生可穿芭蕾短纱裙,须穿脚尖鞋表演,男生须穿白色或肉色软鞋。
③作品表演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⑴初试成绩(100分)=古典芭蕾舞变奏60+现代芭蕾舞40专业校考成绩(100分)=复试成绩=作品表演50+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50
⑵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系芭蕾舞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70分。
●招考方向:舞蹈学(师范)
▲专业初试
⑴作品表演: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⑵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舞蹈学(师范)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复试
⑴作品表演: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可与初试作品相同,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⑵单一技术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平转、点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旋子(男)。
⑶舞蹈即兴: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进行舞蹈即兴表演。
▲注:
①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②作品表演、舞蹈即兴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软、开度与单一技术技巧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③作品表演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⑴初试成绩(100分)=作品表演60+软、开度40;
专业校考成绩(100分)=复试成绩=作品表演45+单一技术技巧45+舞蹈即兴10。
⑵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系舞蹈学(师范)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70分。
●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专业初试
⑴作品表演:自编舞蹈作品一个(考生自己编创的舞蹈作品),仅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⑵软、开度及技巧组合:
①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②技巧组合:控制、跳、转、翻。
⑶舞蹈即兴:根据现场提供的进行舞蹈的即兴表演(准备时间1分钟)。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舞蹈编导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复试
⑴舞蹈即兴: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进行舞蹈即兴表演。
⑵编舞:
考生根据现场抽取的编创2-3分钟的舞蹈段落,准备时间30分钟,要求自带有线耳机。
(3)口试:
①考生简要阐述舞蹈编创的构思。
②根据考生构思现场进行提问。
▲注:
①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②作品表演、舞蹈即兴、编舞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软、开度及技巧组合,女生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男生上身着紧身短袖,下身着练功裤。
③作品表演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⑴初试成绩(100分)=作品表演40+软、开度及技巧组合30+舞蹈即兴30;
复试成绩(100分)=舞蹈即兴30+编舞50+口试20
⑵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舞蹈系舞蹈编导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70分。
五、录取原则
(一)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八个本科专业,我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方式: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钢琴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基本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编舞》、《舞蹈即兴》(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音乐剧)专业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艺术与科技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100)×7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复试)、《单一技术技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与科技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新媒体艺术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在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舞蹈表演、表演(越剧演员)、表演(越剧音乐伴奏)专业(招考方向)的录取原则,以我院网站公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准。
六、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方可填报我院志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报考浙江音乐学院,原则上只录取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2.我院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文理兼招,文化课不设单科分数线,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3.我院将于2020年3月下旬公布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届时请关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的通知。
七、学生培养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八、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按有关规定办理。
2.新生入学后须参加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的情况,学院将进行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新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 zjcm.edu.cn;传真:0571-89808086。
(注:2020年1月24日(除夕)-1月31日(正月初七)春节放假期间咨询电话、传真暂时关闭)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 zjcm.edu.cn。
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5.邮政编码:310024
6.交通:
可乘公交514路、314路、189M路到浙江音乐学院(南门)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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