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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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音乐类招生简章公布,为方便考生报考,中音阶梯音乐艺考培训班现将其报名要求、考试内容、录取原则分享如下: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北京市一所集小学教师培养、小学教育研究和小学教育服务三位一体的教学研究性学院。本科专业设有小学教育、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在5个方向上招生。在“初等教育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6个专业30多个方向上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小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小学课程与教材”、“教学改革与教师发展”等方向上招收博士研究生。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立足首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传承百年师范精神,面向未来,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师德优秀、儿童为本、素养综合、终身发展,具有卓越小学教师和未来教育家潜质的小学教育人才。毕业生既有本专业方向课程教学专长,同时能够兼任其它课程教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乐理、和声、曲式、视唱练耳、钢琴、声乐、舞蹈、器乐、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舞台实践、合唱与指挥、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钢琴编配与弹唱、儿童歌曲创作、儿童钢琴教学法、儿童舞蹈编排、小学音乐教学设计与实施等。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招生地区 |
招生科类 |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
25人 |
四年本科 |
免收学费 |
北京 |
文理兼招 |
报考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口吃。
三、报名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 |
网上报名时间 |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
考试时间 |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
2019年2月11日 |
2月28日 |
2019年3月2日、3日 |
地址: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四、报名办法
1.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2.考试报名费:100元。
3.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4.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9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通过艺术升报名网站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考生无需上传照片。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登陆艺术升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5.报名截止后,我办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对照北京市高考报名库进行审核,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报名照片作为考生照片。因考生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错误,报名信息审核失败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8.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考试安排:
日期 |
时间、考试科目(安排) |
|
3月2日 |
上午9:00-10:00 |
练耳(听辨音) |
上午10:15-11:45 |
乐理 |
|
上午11:45-12:15 |
讲解第二天考试注意事项、登记钢琴伴奏等 |
|
3月3日 |
上午8:30-11:30 |
视唱、声乐、钢琴或器乐、舞蹈 |
下午13:30-16:30 |
具体考试报到时间等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2)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
笔试考试 |
技能测试 |
音乐学 |
练耳(30分) |
视唱(30分) |
专业300分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耳:
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乐理:
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视唱:
五线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声乐: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笔试后安排考试时间时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钢琴或器乐
选考方式一:钢琴(100分),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要求背谱。
选考方式二:其他器乐(80分)+钢琴(20分)。
其他器乐(80分)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器乐不允许使用伴奏,要求背谱。
第二乐器钢琴(20分),演奏一首作品,风格类型、难易程度不限,要求背谱。
·舞蹈
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任选一项测试。
考生自备舞蹈音乐(使用MP3格式存储在U盘中),2-3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可化淡妆。
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初等教育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和面试,且两项考试成绩均须合格。面试预计在2019年6月举行,请考生到时关注我校本科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3.我校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在北京市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
4.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优先录取一志愿专业报考的考生。
5.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其他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9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执行,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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