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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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致力于为社会、高等学校和基础教育、艺术科研学术单位和演艺团体,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综合人文艺术素养、高水平专业技能的音乐舞蹈表演编创人才、音乐舞蹈师资和高层科研人才,为社会培养音乐教育家和音乐学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计划
2021年,音乐学(师范)等专业面向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120名,学制4年。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②音乐学(师范)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202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1.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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