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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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2.学校代码:10446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6.办学地点: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要求
(一)山东省
注:1.美术学类包括美术学(师范)、绘画两个专业;2.填报高考志愿时,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
(二)山东省外招生计划
四、报名及考试
(一)考生须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
五、学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山东省发改委公布为准。
六、成绩发布
参与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专业成绩、专业测试合格证由各主考院校发布,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考生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是否符合学校招生项目要求。
七、录取原则
(四)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八、其他
(一)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较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三)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曲阜校区,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承办招生相关事宜。
(四)本简章由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7-7033666 4458658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q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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