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附中2019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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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附中2019年招生简章,为方便考生报考,中音阶梯音乐培训班现将其报名要求、考试内容、录取原则分享如下:
一、附中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创办于1954年,位于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锦江校区),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历史悠久、极具影响的艺术中专学校。
二、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级艺术人才,为我院及高等艺术院校本科层次培养后备力量。
三、招生专业及就读地点
温馨提示:我校将及时公布审核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未下达有招生计划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我校无法办理考生的录取手续。预计5月中下旬下达招生计划,故请考生慎重报考。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美术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学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
1.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9年招生报名交费等通过手机微信程序完成。报名包括微信报名、微信交费、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请在报名时准备好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限大陆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外国护照)、在校学籍证明或加盖学校鲜章的学籍卡或毕业证书原件,报名时需要扫描或拍照上传审核。
2.报名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请在微信端搜索公众号名称添加关注。我院于2019年2月20日开放报名系统,各网报截止时间统一为3月1日17:00。
3.关注并进入“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附中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请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报名交费等步骤,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处。
4.考生在报名交费过程中,请核对交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交费成功后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间截止时仍未交费的报考信息无效。
5.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微信报名并交费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6.专业面试(演奏或演唱)考试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7.凡在考生户口所在地设有拟报考专业招生的(详见下表),考生一律在当地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未设招生的,考生必须到校本部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地点和招生专业安排表如下:
六、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作曲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5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歌曲写作50分(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2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1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指挥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2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指挥法30分(指挥一首交响乐作品片段或一首合唱曲作品);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1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35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3.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钢琴演奏1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报考钢琴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竖琴专业,演奏曲目与钢琴专业相同。
4.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手风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双排键电子琴演奏1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6.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高音或中音木笛演奏均可)]。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木笛专业,考试曲目的范围及要求与各自专业相同。
7.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弦乐演奏100分[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
8.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9.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0.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中阮、箜篌)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1.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
12.声乐(流行演唱)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13.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流行器乐演奏100分[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演奏两个八度音阶一条,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鼓:演奏8小节以上的节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14.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专业:①面试(A语言表达;B目测外形);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度;B弹跳;C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时间2分钟内,自备紧身练功服、练功鞋及表演服装、道具和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15.影视表演专业:①朗诵(自备文稿);②小品;③艺术特长展示(舞蹈片段;演唱歌曲一首,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16.播音主持专业:①指定文稿朗读;②朗诵(自备文稿);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等均可)。各单科成绩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17.美术绘画专业:①素描(几何石膏以及静物组合默写或临摹);②色彩(水粉、水彩)(静物组合默写或临摹);③速写(人物动态默写或临摹)。各单科成绩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类型1-13)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作曲和指挥专业(考试类型1—2)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3-13)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4-17)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调号范围在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七、文化考试安排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为100分,均计入总分。
八、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九、录取规则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舞蹈表演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180分(300分)的情况下,美术、戏剧表演和播音与节目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之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二)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当年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附中六年制中专实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学费以当年高中新生学费为准。
(三)为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较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四)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六)成都市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高中毕业时我校才能统一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学生必须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一切手续自理。
(七)已录取的考生如放弃入学需本人及家长写申请并在开学报到后两周内交到招生处,逾期不予办理退录手续,因此而造成来年不能参加招生考试及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简章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一、备注
地址邮编:610021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学院招生处(028—85430270)
附中锦江校区(028—85430479)
附中新都校区(028—89390068)
招生网址:http://ww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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