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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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公布,中音阶梯音乐艺考培训班了解到艺术团招音乐类招民乐方向,具体招生专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如下所示:
一、招生对象
符合和各省市规定的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民乐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计招生计划为10名,招生项目为舞蹈、民乐。
具体如下:
项目 | 子项目 | 招生计划 | 较多合格人数 | 备注 | |
A档 | B档 | ||||
舞蹈 | 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 | 6 | 4 | 8 | 不招体育舞蹈、街舞 |
民乐 | 拉弦 | 4 | 1 | 1 | 二胡、中胡 |
弹拨 | 2 | 2 | 阮、琵琶、柳琴、古筝 | ||
打击 | 1 | 1 | 扬琴、打击 | ||
合计 | 10 | 8 | 12 |
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所获优惠政策分A、B两档:
A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B档: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较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较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本科批次较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
三、选拔考核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和文化水平测试。其中艺术专项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邮寄个人表演视频形式进行,复试采用当场表演或演奏形式进行。文化水平测试侧重高中语数外基础知识,采用笔试形式。报名方法与考试安排如下:
1.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在“报名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后进行注册,按照网上流程填妥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同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考试费100元。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9年1月9日-18日。
2.
(1)邮寄材料
①报名材料扫描件:考生须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逐一扫描成PDF文档,并依次命名为:网上报名号+姓名+“报名表”、网上报名号+姓名+“身份证”。
②考生所报项目(子项)个人表演视频。视频要求:a.提供一段完整节目:舞蹈项目要求表演一段舞蹈;民乐项目要求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使用伴奏)。b. 视频文件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c. 视频为MP4格式、500MB以下。
考生须将①②材料存入U盘,文件夹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该U盘于2019年1月18日前(以接收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所有报名和初试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
考生还须同时将上述①②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于2019年1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ECNUART@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
不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材料者,视为放弃初试,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
学校组织相关教授通过观看视频方式进行评分。依据评分情况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4.
初试合格者于2019年2月20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机会。
初试合格且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复试相关安排请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5.
复试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
复试时间:2019年3月2日,具体复试报到时间见华东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告;
报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复试内容:
舞蹈:
自备伴奏带,提供多媒体播放器,须使用MP3或WMA格式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测试内容包括:①基本功 ②即兴;③节奏;④模仿;⑤表演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不得与初试作品重复)。
民乐:
自备乐器,不能使用伴奏。测试内容包括:①演奏3分钟以内的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视奏技能测试。
6.
测试时间:2019年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时长120分钟。
7.
学校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情况,划定文化测试合格线。
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按艺术项目和子项目较大合格数,分别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项复试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有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文件精神确定合格名单和相应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考生专项复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合格名单将按有关要求上报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8.
学校将与确定公示确认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9.
经公示确认的合格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处理。
学校较终将根据公示确认的合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情况,依据优惠政策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
1.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2.高考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所有招考信息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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